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16〕93号),完善导师库结构、扩大导师库规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拟开展聘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1.本单位有意向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
2.本单位离退休教师;
3.校外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4.优秀校友。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
2.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3.具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三、工作职责
1.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3.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活动;
4.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
5.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6.应邀参加学校创新创业课程讲授、论坛讲座、实践辅导等活动;
7.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聘任程序
1.导师申报。各学院、高密校区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资格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报名表》(附件1),并将表格交至相关单位。
2.导师遴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根据各学院、高密校区推荐的人选信息,审核并遴选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并将拟聘任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3.导师聘任。各学院、高密校区根据反馈结果,开展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导师聘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颁发《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聘书》(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提供聘书模板)。
五、相关说明
1.由各学院、高密校区负责汇总《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高密校区为单位于7月12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纸质版(单位盖章)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qkdcy2016@163.com。
2.请各学院、高密校区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导师聘任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各单位原则上至少聘任4名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且不得与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人选重复(附件3)。
联系人:刘奕辰
联系方式:88958936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报名表
2.青岛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信息汇总表
3.2016年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选名单(已被认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
附件1-3.zip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