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日报》《大众日报》、《中国科学报》网、凤凰网、山东省教育厅网站、《齐鲁晚报》(头条)、《青岛财经日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等多家媒体对青科大学科性公司股权收益分配事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日前,青岛科技大学将与青岛海尔集团公司联合成立的“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益的70%奖励给崔作林、张志焜课题组。这是学校《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出台一个月后的首次股权收益分配,迈出学科性公司股权收益分配重要一步。
为努力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形势,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形成创业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及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中对科技成果入股权益及分配的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将“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益的70%奖励给课题组,并将学校所获收益的30%划归主要成果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材料学院所有,作为学院科研产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