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5月-6月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三、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项目需要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生(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毕业5年内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生(2018年6月及以后毕业)。
四、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一)获得往届省赛金奖,但未获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二)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应用范围较广、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关键技术先进成熟的项目;
(三)已转化落地或已进行创业孵化、有实际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五年内的校友优秀创业项目;
(五)“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赛事、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等其它学科竞赛获奖项目。
五、项目所需材料
(一)演示PPT;
(二)商业计划书;
(三)1分钟展示视频。
六、参赛要求
(一)具体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二)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如果在本届省赛中获奖水平不超过往届,则不重复授予奖项、不重复发放奖金。往届省赛金奖项目如在本届省赛中达到金奖水平,可参加排位赛,竞争晋级国赛名额,但不重复授予金奖、不重复发放奖金。
(三)各学院学生参赛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5月30日-6月9日)
根据专业设置和往届大赛成绩,各学院设定最低参赛人数和参赛项目数(见附件2)。
(二)学院初赛(2023年5月30日-6月9日)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负责遴选本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各学院按照1:200的比例,遴选参加校级网络评审项目数量,不限制推荐项目数,原则上当学年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的学生,均需要以队长或者队员(前两位)的身份报名参加比赛。
大赛训练营(2023年6月10日开始)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度第二期大赛训练营。前期已经入围第一期训练营的项目直接进入二期训练营。
八、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金、银、铜、优秀奖、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具体项数根据评审结果及各学院组织情况而定。
九、参赛项目数量
(一)各学院推荐晋级校赛的项目时,须在《推荐项目信息表》中如实填报项目往届省赛获奖情况。如发现虚假填报或瞒报,将取消相关项目本届大赛的参赛资格及相关奖项。
(二)严禁虚报或乱报项目,如有发现将缩减推荐省赛名额并取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资格。
十、材料报送
推荐参赛校级评审的项目需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推荐序号+学院+参赛项目组别+项目名称)于6月9日前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gfzxysc@126.com。
(一)《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和EXCEL版);
(二)商业计划书;
(三)项目网络评审PPT;
(四)项目1分钟展示视频。
十一、其他事宜
(一)大赛系统操作手册、评审规则等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查看具体内容。
(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
(三)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赛QQ交流群:85930335
4.校赛联系人:
刘夕升、尹文超(88959937)
马艺慧(8402272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最低人数、项目数。
附件3:《第九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