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全面了解和检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和《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139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年份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立项项目数量5项以上的由学院自行组织检查,立项项目数量5项以下(含5项)的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检查。
三、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研究目标、项目研究过程、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心得体会、项目创新点与特色等。
四、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
需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相关研究内容并取得研究成果,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组学生署名在学校认定的刊物发表(含录用)论文一篇,论文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2.项目组学生署名获批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3.项目组学生参加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
4.其它形式研究成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定。
(二)校级项目
需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相关研究内容,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项目组学生参加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
五、验收程序
1.项目组自查。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附件3,自项目中期检查后至结题验收前的进展情况),并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项目相关的竞赛获奖、调研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设计图纸或仪器装置等,提交所在学院。
校级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附件5,自项目中期检查后至结题验收前的进展情况),并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项目相关的竞赛获奖、调研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设计图纸或仪器装置等,提交所在学院。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结题申请书》外,均需提供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服务和产品生产情况、市场营销情况、人员组织架构、财务情况等)、商业计划书、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各学院进行集中验收检查,组织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通过听取项目组PPT汇报、与项目申报书预期完成目标进行比对、答辩等形式全面检查立项项目的研究进展状况,帮助项目组分析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学院完成验收检查工作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6)、《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统计表》(附件7)。
3.学校抽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六、结题验收成绩评定
项目验收以申报书的预期研究成果为标准,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四舍五入),项目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与项目相关的竞赛获奖、调研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设计图纸或仪器装置等。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全部研究计划内容,并且取得一定成果,指导教师高度参与、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良好: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较为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有研究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提升。
3.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基本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指导教师积极指导,经费支出合理。
4.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未按进度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未完成预定基本研究计划内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
七、材料提交
1.2023年6月9日18点前,提交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信息(附件8)。
2.2022年6月13日18点前,各学院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汇总整理提交相关材料:
①《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②《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
③《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④《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
⑤《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⑥《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统计表》;
⑦《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打分表》(附件9);
⑧参与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的PPT汇报材料(电子版)。
八、系统填报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项目,2023年6月13日前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PDF扫描版《结题申请书》和《季度检查报告》(加盖学院公章)。
九、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统一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0)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命名,发送至邮箱qkdcy2016@163.com。
联系人:刘夕升、尹文超(88959937)
信连涛(84023917)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