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0〕5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组织启动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候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校区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项目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申报参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视项目进展情况,将优先邀请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四年级学生,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原则上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担任项目负责人,且每名同学只能参与一支队伍;
2、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3、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且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4、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或创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建议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施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大创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1.“互联网+”大赛培育项目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
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培育项目 ;
4.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发明、创造、创意或学科前沿类项目;
(二)项目团队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人限主持一个项目;正在主持计划且无法正常结题的项目学生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指导教师
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不超过2人作为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且第一位次指导教师每批次不得指导多余2个项目。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上一年度验收结果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立项项目,暂停相关教师指导项目资格。
(四)项目执行要求
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研究实施记录,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团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按时、保质完成研究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五)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我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各单位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
(二)学院审核推荐:本年度采取院级立项+校级立项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项目立项,学院成立推荐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学院排序,按照院级立项总数60%的比例遴选参加校级立项评审。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包括结题验收鉴定优秀、“互联网+”“挑战杯”等系列竞赛获奖或指导项目取得优异成果)。
学院在选拔项目时应着重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及市场前景,考察学生是否学有余力,是否能够坚持开展项目研究,是否能够完成结项预期。
(三)学校复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立项。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
六、项目报送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团队须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团队须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团队须填写《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4),并附创业计划书;
(二)申报表命名格式:【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上述三类项目均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5),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汇总。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于2023年6月2日(中午12:00)前统一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邮箱qkdcy2016@163.com(申报表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镑,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是专家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项目简介中请务必反映出项目创新点。推荐国家级、省级的大创项目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工作邮箱:qkdcy2016@163.com
联系人:刘夕升、尹文超(88959937)
信连涛(84023917)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