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为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开展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课程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课程范围。由学校教师讲授的专业课程均可参与评选。“专创融合”课程是指将创新创业思维、元素、方法融入专业课程建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课程。1门课程可由1位老师独立讲授,也可由多位教师共同讲授、共同参评。
2.内容要求。课程需具备独立性、完整性、代表性,与我校学科或专业建制相关联;课程要具有科普性,可供其它专业学生学习和学校招生宣传等使用;课程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行业热点或专业相关前沿领域。
3.版权说明。课程需具备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课程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所有课程的参评者,视为同意授权学校将课程向社会进行推广和宣传,并同意课程作为我校研学基地线上课程,为我校提高知名度及生源质量做出贡献。参评者享有课程的著作权、署名权。
4.学校认定与奖励。获评的“专创融合”课程,学校将按照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认定,且每个获评课程给予3000元奖励。
二、材料提交
1.参评者需提交课交如下材料:
(1)课程信息(见附件1)
(2)课程视频(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格式可选mp4/avi/rmvb/wmv)
(3)课程封面(文件大小2MB,格式jpg\png,分辨率16:9)
2.请各位参评者于12月日23前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到qkdcy2016@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青岛科技大学“专创融合”课程”。
联系人:尹文超,联系电话:15153248386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