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出台以来,学校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结出累累硕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掘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促进彼此交流互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校决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典型案例及其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须为近五年,即2018—2022年。
二、案例要求
本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实行按类推荐,各类别典型案例均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简明流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例具体形式包括摘要(人物案例为简介)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附2—3张电子照片(照片像素不低于3840*2160、分辨率不低于72PPI,不含水印,符合清晰印刷标准)并附照片说明。
(一)学校(院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典型案例。
学校(院系)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完善、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方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等。学校将在总结报送学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遴选不超过2个二级学院(系部)工作推进典型案例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典型案例。项目一般应在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已经或即将进行成果转化,着重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每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代表性项目,学校将遴选2个代表性项目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奖项的项目,不占用学院推荐指标。
(三)创新创业教育人物典型案例。创新创业教育人物典型案例包括教师案例、学生案例两类。教师案例着重彰显新时代高校教师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典型事迹、先进做法,既注重过程、也突出结果。学生案例能够展现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的风貌,着重总结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教育意蕴,能够起到启发、示范、引领作用。每学院推荐教师案例不超过1人,学生案例不超过1人学校将遴选2个教师案例,2个学生案例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请各学院组织填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有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qkdcy2016@163.com。
(二)结集出版。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案例进行审读,遴选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并汇编成册正式出版,免费向入选案例所在单位和个人赠送,以供学习、交流、借鉴使用。
(三)其它事项。学院需确认提供的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将其作品著作权许可给学校、省教育厅及具体承办单位。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