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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16:57

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0〕37 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青科大学字〔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学习态度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时间内受处分者不可参评,或品行表现具有不宜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形者不可参评。

3.学科竞赛、专利发明、发表论文(著作)应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学科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青科大学字〔2019〕15号)等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

1.申请。符合专利发明、发表论文(著作)条件的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符合学科竞赛评奖条件的学生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公布名单(附件3),无需单独填写《申请表》。

2.学院初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核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信息,审核无误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团队和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奖学金认定。

4.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授予“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只评选2021年度(2021.1.1-2021.12.31)竞赛获奖、专利和论文,已毕业学生不再参评。

2.学科竞赛获奖应是《竞赛认定目录》中的相关赛事,不在该范围内的获奖情况不予认定。一次参赛多次获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对于已获得过学校经费奖励的,只授予荣誉称号。

3.多人参加项目只能由一人申报,奖金经集体共同商议后由负责人分配,每人均发放证书。

4.申报材料包括专利发明证书扫描件、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扫描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部分)。专利申请证明、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5.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5日(17:00)前报送,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PDF扫描件发至qkdcy2016@163.com。

联系人:刘夕升、尹文超

联系电话:8895993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认定目录

2.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学生获奖信息表

4.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5.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