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推荐典型人物和事迹。学校将根据全国就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和各单位推荐报送的材料情况,择优推荐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单位限推荐1名。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单位限推荐1名。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时限
推荐时间截止2021年6月8日中午12:00。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遴选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对事迹材料审核把关,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请各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填写《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附件1)。事迹另附WORD文档,限定1500-3000字,及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三)请各单位将《推荐表》(WORD文档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文档)、《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文档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文档)与事迹材料(WORD文档)、相关照片一并打包发送至qkdcy2016@163.com。根据推荐类型,每个人物事迹的文件夹以“创业—学院—被推荐学生姓名”“基层—学院—被推荐学生姓名”或“征兵—学院—被推荐学生姓名”命名。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人物事迹”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注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基层就业大学生1名,大学生创业人物1人,军营大学生战士1人,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评审。
联系人:刘夕升,联系方式:88959937。
附件:1.第四届“闪亮的日子一一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2.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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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