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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6:10

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389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青科大学字〔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学习态度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时间内受处分者不可参评,或品行表现具有不宜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形者不可参评。

3.学科竞赛、专利发明、发表论文(著作)应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389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青科大学字〔2019〕15号)等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

1.申请。符合专利发明、发表论文(著作)条件的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符合学科竞赛评奖条件的学生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单独通知学院负责双创专项的辅导员老师,无需单独填写《申请表》。

2.学院初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核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信息,审核无误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3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团队和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奖学金认定。

4.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授予“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只评选2023年度(2023.1.1-2023.12.31)竞赛获奖、专利和论文,已毕业学生不再参评。

2.学科竞赛获奖应是《竞赛认定目录》中的相关赛事,不在该范围内的获奖情况不予认定。一次参赛多次获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对于已获得过学校经费奖励的,只授予荣誉称号。

3.团队项目只能队长负责申报,奖金经集体共同商议后由负责人分配,每人均发放证书。

4.申报材料包括专利发明证书扫描件、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扫描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部分)。专利申请证明、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5.竞赛奖励均需要收集电子版获奖证书,按照序号进行排序。

6.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18日(17:00)前报送,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PDF扫描件发至qkdcy2016@163.com

联系人:刘夕升  信连涛

联系电话:88959937   84023917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学科竞赛认定目录

2.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3.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4.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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